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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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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資利息是否保護 |
作者:admin 來源:本站 發表時間:2013-11-27 16:05:19
點擊:1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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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項建筑施工合同,發包方要求我方墊資,并約定支付利息。現在我公司已經將施工項目建成,并交付發包方。發包方只給付了墊資款,拒絕給付約定利息,并稱墊資本身不受法律保護,要求利息更是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拒付。我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發包方給付利息? 答:貴公司可以要求發包方給付利息。發包方拒付利息的理由是根據96年三部委發布的《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通知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墊資或帶資施工,人民法院在個案中也曾裁決收繳墊資及利息。但是隨著與國際承包慣例接軌以及墊資現象的普遍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1月1日施行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利息的,應予支持。據此司法解釋首次確定了墊資利息的有效處理原則,同時該《解釋》還規定,約定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據此貴公司與發包方約定的利息利率如果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除高出部分外,其余利息是受法律保護的,貴公司可依法提起訴訟,保護合法權益。 |
河北合明律師事務所 崔向陽律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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